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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9-05 15:56:43 人气: 信息来源:中共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网信办

中共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街道)、乡(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将于20186-12月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宪法为主要内容,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与宪法同行 筑梦新时代

二、参赛人员

高新区(新市区)辖区属地网站负责人

三、竞赛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党章和党内法规,2018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四、参赛方式

 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

五、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8年6-12月为竞赛期。其中,20189-10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2个月。20186-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每月一期,共7期。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学习宣传和贯穿实施宪法的主题活动,精心安排,广泛动员,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坚决防止和杜绝走形式、讲排场、走过场、充分发挥竞赛活动在推动全民尊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新局面。

2. 竞赛结束后从答题满分的网友中抽取优胜奖800名,奖品为50元话费。微信竞赛每月21日(节假日顺延)从答对10题以上的网友中随机抽取4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话费。根据组织参与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3. 请各单位于每月27日将参赛情况(参赛截图)报送至区网信办,并于1228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通过OA报送至区网信办。

 

联系人:王梦雪    6625237  

汪晶晶    3098038            

 

                                         中共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委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5

附件

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1.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 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